2023年的13天法定假日是:
1. | 1月1日 | 1月1日 | |
2. | 農曆年初二 | 1月23日 | |
3. | 農曆年初三 | 1月24日 | |
4. | 農曆年初四 | 1月25日 | |
5. | 清明節 | 4月5日 | |
6. | 勞動節 | 5月1日 | |
7. | 佛誕 | 5月26日 | |
8. | 端午節 | 6月22日 | |
9. |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| 7月1日 | |
10. | 中秋節翌日 | 9月30日 | |
11. | 國慶日 | 10月1日 | |
12. | 重陽節 | 10月23日 | |
13. | 冬節 或 聖誕節 (由僱主選擇) | 12月22日 或 12月25日 |
請注意:
(i)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當農曆年初一、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,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;而當中秋節翌日適逢星期日時,則以中秋節翌日之後的第一日(即農曆八月十七日)替代成為法定假日。由於2023年的農曆年初一適逢星期日,因此有關的法定假日會改為農曆年初四。
(ii)任何僱員,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,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,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。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、另定假日、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。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,便可享有假日薪酬,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。
參考例子:
某僱員的休息日是星期日,由於國慶日(10月1日)這日的法定假日適逢星期日,僱主應於翌日補假(即10月2日),但這日須並非法定假日、另定假日、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。